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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烟     台     市      商      务      局

文件

烟      台     市      财      政     局

山 东 省 烟 台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烟   台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烟  台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烟     台      市      统      计      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

 

关于开展2011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

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管支局,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出口加工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商务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分局《关于开展2011年山东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鲁商务外资字〔201113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时间及范围:201131日至6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时间,415日至531日为联合年检各部门集中办公时间。20101231日前经烟台市商务部门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含各授权局)登记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台港澳侨投资企业,下同)均需参加年检。联合年检原则上按属地管理,企业在录入信息时,主管部门按注册地址选择所在县市区。

20101231前经商务部及省商务厅批准设立、并在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工商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到省商务厅和省工商局参检,其集中办公时间为2011516616

二、参检程序:参检企业分别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网(www.lhnj.gov.cn和山东红盾信息网(www.sdaic.gov.cn)及烟台红盾信息网,外汇年检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或企业端用户软件),通过该软件报送外汇年检信息         

企业在线注册后可登录,填报联合年检报告书中的相关数据,设置具体审核部门,传至相关部门,企业从网上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连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送相关审核部门。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无误后,由审核部门确认通过。如存在问题,由审核部门打回修改,直至符合规定方能予以通过年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加大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参检率及参检质量。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年检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二)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年检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定期调度企业参检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当年和累计已撤销批准证书的企业数要做出统计,并在联合年检工作总结中列明清理和注、吊销情况。

(三)县市区联合年检各部门应于630日前完成年检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联合年检各部门的要求于630日前分别报送年检总结。   

 

附件:

1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2网上审核意见参考格式

3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烟台市商务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烟台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

 

二О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统计局、省外汇管理分局,本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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