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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业):
2005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已经省外经贸厅、财政厅审核批复,你市(县、区、部门、企业)有 个项目被列入支持范围,支持金额 万元(详见附表)。
根据省外经贸厅、财政厅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本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拨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本年度执行完毕项目的资金拨付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9月底前执行完毕的项目,申报材料需由各县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于10月28日前联合上报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市直企业直接上报)。其余项目申报材料于2006年1月20日前报市外经贸局、财政局。
二、需提交材料包括:①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②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③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④其它材料。境外展览项目单位需提供政府外事部门批复项目单位出国参展的文件;各类认证项目需提供有关认证证书;宣传推介项目需提供宣传材料、光盘、网址、商标注册证等材料;开拓新兴市场项目需提供正规研究院所制作的分析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培训与研讨会项目需提供培训材料等;境外投(议)标应提供标书等。
三、各单位需严格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报,申请报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加报电子版)及附件均需一式四份。
四、已批准支持但本年度无法实施完成的项目,请将项目不能完成的原因及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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